提供银行卡为诈骗犯罪集团所用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内容提要:今年4月,河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受理了一起公安河西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该案系《刑法修正案(九)》增设该罪名及“断卡”行动开展以来,河西区首起以该罪名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案件。

  天津北方网讯:今年4月,河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受理了一起公安河西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该案系《刑法修正案(九)》增设该罪名及“断卡”行动开展以来,河西区首起以该罪名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案件。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自2020年5月以来,先后自行办理并向他人收购银行卡200余张,高价出售并获取违法所得。其提供的银行卡被诈骗犯罪集团用于支付结算,查明数额已达30余万元。该案由河西区一电信诈骗被害人报案后案发,公安机关通过被害人账户资金流向,排查涉案人员30余名。因涉案人员众多、资金流向复杂、证据体量庞大,案件审查难度较大。河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受理案件后,引导公安机关及时转变案侦方向,为关联案件的后续处理奠定了基础。(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americannews2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