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严查同业投资业务,潞安财务公司被罚30万,两高管被警告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2日电 据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告,因未对同业投资业务进行严格调查审查,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被罚款30万元。

  截图来源:中国银保监会网站

  同日,银保监会网站还公布了对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两名高管的处罚决定:因未对同业投资业务进行严格调查审查,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霞、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晓军被警告。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潞安集团财务公司成立运营以来,为集团各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结算、融资、资产管理与财务顾问等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大股东,持有潞安集团财务公司66.67%的股权。(中新经纬APP)

  (编辑:熊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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