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推动物业服务企业转型升级 健全行业监管制度

人民网北京1月7日电 (记者孙红丽)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发展生活服务业、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6个方面对提升住宅物业管理水平和效能提出要求。

“新形势下,加快发展物业服务业,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当前,物业管理行业到了再审视和再定位的发展阶段,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是推动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相关负责人日前对《通知》解读时表示,《通知》共6个部分、21条,总体思路是强化党建引领、推动物业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健全行业监管制度。

《通知》主要回应了哪些社会关切、研究解决了哪些行业痛点,对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有哪些现实意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相关负责人指出,当前,物业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合不够,物业管理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物业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具体来看,物业管理行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党对物业管理的领导有待加强。物业管理工作还没有被列入城市各级党组织议事日程和工作重点,基层党组织对住宅物业管理的政治引领、统筹协调作用发挥得不充分。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不健全,尚未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二是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结合不充分。政府资源与管理向小区延伸不够。有关职能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执法不进小区的现象,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

三是业委会治理结构不合理。目前社区“两委”成员进入业委会的机制尚未建立,基层党组织和街道社区对业委会的组织、指导和监督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业委会决策难、执行难,难以有效发挥业主自治的作用。

四是物业服务质量不高。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行为不规范,存在乱收费的现象,服务信息没有及时公开。企业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程度较低,服务内容单一,侧重对物的管理,对人的服务兼顾不够。物业管理智能化水平低,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不够,难以满足居民高效便捷服务需求。

五是物业服务监管机制不健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取消后,各地普遍反映缺乏监管抓手,亟待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老旧小区基础条件差,实施物业管理难度大。维修资金使用难问题较为突出,信息化管理水平较低。

另外,在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方面,《通知》明确要建立行业信用管理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管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主体众多,具有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现阶段应当进一步凝聚各方共识,做好制度顶层设计,分步实施,有序推进。按照《通知》要求,应建立物业服务信用评价制度,制定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建设全国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责编:孙红丽、章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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